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指出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儿童的生长发育是一个连续渐进的动态过程,而划分阶段是人为的。一般认为0~1岁属于婴儿期,1~3岁属于幼儿期,3~12岁属于儿童期。儿童的皮肤和成人相比,儿童的皮肤面积与体重之比要比成人大很多。对于同量的各类外用产品,儿童比成人吸收的多。
基于上述儿童皮肤的特点,所选择的化妆品功效侧重点应在清洁、保湿、防晒上,特点为温和。产品配方、容器和其他方面都应与儿童皮肤特性相符。如产品符合严格的标准;所用原料纯度高,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平时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包装标签说明,重点关注一下成品表和注意事项,这些内容对于大家选择合适可靠的产品会有一些帮助。根据受理规定,确定了适用于儿童化妆品申报与评价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评价指南》,并指出对于在国内销售的儿童化妆品,应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产品对儿童应无皮肤及眼刺激性,无光毒性,无变态反应性。这也与儿童化妆品温和的理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