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防腐剂应少用或不用,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记者昨获悉,我国将给儿童化妆品规定“准入门槛”。
记者昨了解到,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其中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拟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限度地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记者昨在本地卖场及网上商城见到,市面上的儿童化妆品不少,面霜、润肤露、护肤水、洗面奶、沐浴乳等一应俱全。其中有些产品的成分有“犯规”之嫌,比如,有款儿童用爽肤水,名为“活氧矿泉美白肌水”,还有一些润肤霜、露等,打出白嫩肌肤、净白、润白的旗号。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是在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生产婴幼儿产品。《指南》正式发布后,将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有害物质控制等方面设立更高的技术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