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雅:代加工客户必看——关于非特化妆品备案流程和事宜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信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众网上备案。从2016年1月1日起,未备案的国产非特化妆品不得销售,否则将依规查处。

我公司去年下半年以来开始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截至到2015年12月6日已完成备案产品263个。

市食药监局积极开展备案网上初审、复核及备案后检查工作。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食药监局备案后检查工作。

我公司已按规定时限完成了备案后资料检查114个产品,主要检查产品配方、工艺、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已经检查的产品都已经符合药监局相关要求,一次检查通过率为100%。

目前已经备案成功的产品主要以OEM代加工为主,自主生产的产品较少。代加工的客户分布全国各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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