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的各项内容,务必保证内容详细真实有效,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参展单位在报名后七日内将参展费或定金(50%)电汇或交至组委会, 以款到先后安排展位,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组委会有权作合理布置分配 ,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须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到开会期间在展场财务组统一开取。在展场内,严禁使用大功率音响,使用音响的展商,音响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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