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十三届湖南省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将于2010年10月10日在湖南省展览馆(长沙市营盘东路19号)盛大开幕。
参展要求:
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进口化妆品需要商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参展细则:
1、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同我所提供样品表格)
注:大会每一个展位提供三面围板、公司名称楣板、地毯、一桌两椅,日光灯一支,220V电源插座一个(特殊用电另行收费);技术讲座¥1000元/小时。
2、参展手续:详细填写参展合同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组委会,展位定金(展位费40%)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汇至组委会账号;并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确认参展资格并落实其它工作。
3、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4、会务安排:组委会于会期前20天,将有关展品运输、食宿等事项专函通知参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