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商或私人承建商如须主办单位指定货运代理协助装卸展品或搭建物料,必须在送抵展馆前最少一天以传真或电邮通知指定货运代理的车辆到达时间,而装卸后参展商或私人承建商需自行保管物料。如事先没有通知而所引致之卸车及展览延误,概与指定货运代理及主办单位无关。
货物需于9月18日抵达会场,请安排工作人员于展位内收取货品。因参展商疏于看守货物/展品而引起的损坏或遗失,主办单位概不负责任。
参展商不能使用自备的机械货运工具,如吊钩车、吊臂车、铲车、油压机、铁轮手推车等把重型展品运往展位内。参展商需委托展览中心认可的运输公司进行搬运。
注:展会正式开始后及展会结束前,没主办单位的批准,任何展品均不得进出展位。参展商须在正式离场时向保安员出示由主办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方可携带展品离场。
展品展示:为保证买家和参观人士的安全,请展商在展示的产品仪器上张贴中英文“不要触碰”等警告字句。
第35届广州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进出口博览会将于2011年9月19日至21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