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12届春季12届湖南美博会标准展位及管理须知:
1、展馆现场部为唯一指定标准展位搭建部门,原则上展馆不允许展馆外标准展具入馆。如确有必要,举办单位应提前与我馆协商同意后到现场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馆。
2、标准展位的规格为3米×3米,或3米×2米,包括铝合金架,三面白色pvc展墙,楣板一块(不含楣板内容制作)、日光灯一盏、桌子一张.、椅子两把、220v电源插座一支。(仅限于200w以内小功率视听设备使用)
3、参展商不得私自搭建和拼接展位,不得在展位的隔板上和墙面、地面、圆柱上打孔,刷漆、刷胶、 刷色等,对造成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将给予2-5倍的处罚。
4、现场标准展位取消或更改,应先到现场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请勿擅自拆除或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