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30届中国(青岛)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将于2011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苗岭路9号)举行。
参展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3、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各证复印件必须交给组委会方可参展)。
4、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5、会场内音响音量不得超过80分贝。
6、特装展位不配桌、椅、电源如有需要请另行租赁(费用自理)。
7、特装展位布展时需向展馆交纳场地施工费(10元/m2)。
8、正常布展时间之外,如延时布展,展馆按小时收取加班费(费用自理)。
9、布展时如提前布展需交纳提前进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