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23日,第18届南京美容博览会将与广大美业人士见面。展会组委会为了进一步提升大会的档次,保证展会的质量,特对参展商做以下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3、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展会期间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后果责任自负。(注:以上各证自备复印件,备有关管理部门抽检)
想要参展的企业,首先要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其次要将申请的展位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在一周内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2013年10月30日前付清;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0日。展会组委会将根据“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分配展位顺序,此外,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将在开展前一个月寄发《参展商手册》,(内含展会主要日程安排及各项服务项目、展位搭建、租用展具及用电申请、住宿安排及展品运输指南)等。
详情请咨询:025-8361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