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至15日,为期三天的第18届亚太区美容展将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隆重举行。预计本届美容博览会将吸引55,000名参观者到场参观,为了保证美博会的顺利有序的进行,请前来参观的观众遵守以下守则:
1、参观人士不得造出或容许造出可引致混乱,滋扰、烦扰、不便、伤害或危害他人身体或财物的事情,或者是主办单位认为与一般展览规则不相符的事情,或者是构成违反条例及规则或相关法律和条例的事情。
2、未经主办单位事先书面批准,参观人士不得携带照相机、摄像机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录像设备进入展览中心。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搜查任何参观人士的随身携带物。
3、在出席展览其间,未经主办单位事先书面批准,明确禁止参观人士录制任何制式的影像。该项禁止包括但并不限于:任何形式的拍照、摄录或数码摄录及绘图或画草图。参观人士同意在被要求时向主办单位交出录有影像的任何性质形式的违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胶片、录像带、草图本、照相手机和数码存储设备。
4、若参观人士违规录制任何影像,影像创作和录制方面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为免生歧义,包括录音和广播的权利)(“知识产权”),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产生的权利,都将无条件并立即归属主办单位所有。参观人士保证按主办单位要求签署所有的契约和文件及采取一切行动,以便将知识产权归属主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原始影像或拷贝的存储媒介。对违反展览和展览中心条例及规则、相应法律和条例的参观人士,主办单位有权拒绝任何参观人士入场,或要求其离开展览中心。在此问题上,主办单位具有最终判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