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杭州美博会展会须知 2010-03-29 5588.TV2010年第16届杭州美容美发美体化妆用品博览会 认真填写回执表,保证内容真实有效,加盖公章后并连同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在7日内将参展费电汇组委会,否则展位不予保留。在汇出各项费用后,将汇款单传真组委会,发票到会期在展场财务组统一开取。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 点击进入2010年第16届杭州美容美发美体化妆用品博览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