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由于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新了关于化妆品在备案中产品成分名称须与INCI国际化妆品原料命名的标准相统一的相关要求。俏十岁决定按照新的、更为严格的标准为旗下产品重新申报备案。虽然,俏十岁旗下全部在售产品此前均已通过备案,但为了对消费者和市场负责,为了适应俏十岁品牌化转型的战略需求,为了民族品牌走向世界,我们做出了这个在他人看来“多此一举”的决定,因为我们希望用更为严格的标准、更为可靠的产品质量和更为积极的品牌形象,来赢得中国和消费者的肯定,为民族品牌作以表率。
2015年1月21日,我司已自主注销俏十岁活性肽驻颜抗衰科技面膜和俏十岁活性肽深层修复抗衰科技面膜这两款产品的旧版备案(目前查询显示为:已注销)。2015年1月22日,已重新提交这两款产品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的备案申请,该备案已在审核阶段,不久后即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特此公告。
俏十岁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