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的设定:在全国范围内诚招加盟商。
(1)加盟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自然人或法人身份。
(2)加盟商必须具有一定资金实力。
(3)加盟商必须具有一定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
(4)加盟商必须认同妮德兰的经营理念,有志于和总部一起共同打造中国原生植物精油、传播芳香疗法新理念、缔造芳香植物生活新境界。
(5)加盟商必须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自愿真诚与本公司合作,共同开发本土化品牌“妮德兰”原生植物精油市场。
为确保各区域加盟商的零售利益,总部在授权加盟商销售区域范围内,不重复设立加盟店(市级商业中心商场、超市除外);专卖VI识别系统全国统一;品牌价格体系由总部统一管理,终端价格必须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