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展须知(放行条):
在 2011 年 9 月 21 日下午 4 时前任何参展商均不得撤展。参展商在开展前存放在指定运输商的空纸箱、盒子 及包装用具,展会将于展会结束后派到贵展位。待展会正式结束后运输通道才会开启使用。
展览会结束时,参展商必须填写有关参展意见反馈表。参展商须于展览会最后一天(9 月 21 日)下午交回填 妥的意见反馈表予主办单位以便领取放行条。
所有提供的资料均绝对保密和只供统计用途,有关资料在未经参展商同意之前绝对保密,唯统计数字则可向 外公布而无须事先征询参展商。
展览会正式开幕后,不得运入新展品,展览会结束前不得把展品搬离会场。参展商须在正式离场时向保安员 出示放行条,方可携带展品离场(如顾客购买展商产品,可由参展商开出有效的票据,方可离场)。
第35届广州美博会将于2011年09月19日至21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B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