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期间的宣传活动:
任何人士均不得在会场内(自己展位范围除外)进行任何广告、示范、调查或派发任何产品目录、小册子、纪念品等同类物品的活动。不得在展位外放置任何展品、宣传物品或告示。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撤走任 何不适当的、任何大会认为不符合展览会宗旨与形象的宣传广告板或海报。
非参展商严禁在会场内进行任何买卖或宣传活动。参展商如发现此等情形,请立即通知主办单位。此外,于展会期间,参展单位如邀请重要领导人或公众人物到展场,需事前向主办单位保卫处、公安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进入展馆,为确保安全,请各参展单位知照执行。如需特殊保卫,可向主办单位保卫处另作申请。
宣传材料和人员:
主办单位建议参展商的宣传物品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如需在展位内聘请展位助理或普通话翻译员,请参阅表格2。
第35届广州美博会将于2011年09月19日至21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B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