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览期间及在参展商、其任何代表或展品因展览而在展览中心时,参展商须对其代表的良好操守负责,而其代表亦须在各方面受到条款及细则的限制及遵守条款及细则。
参展商及其代表不得做出、或容许做出主办单位合理地认为会对任何人或东西或其健康或安全造成或很可能造成骚扰、滋扰、烦恼、不便、破坏、损害、危险或风险的、或不符合展览的一般标准或违反或可能违反条款及细则的任何事情。参展商(并须促致其代表)行事时须避免令主办单位违反它按其持有展览中心或其有关部分的授权准许使用文件(经不时修订的)。现明文禁止参展商或其代表在未有主办单位事先的书面同意下以任何形式纪录其他参展商的摊位或展品的影像(“影像”)。
该项禁止包括但并不限于任何形式的拍照、摄录或数码摄录及/或绘画或素描或其他实际纪录。参展商及其代表同意在被要求时向主办单位交出以任何媒体违反此条例纪录影像的任何物料,包括但不限于胶卷、录像带、素描簿、电话摄影机及数码储存仪器。若参展商或其代表违反以上条例纪录任何影像,该影像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为释疑虑,包括声音纪录及广播中的权利)(“知识产权”),不论现在的或未来产生的,均在生产或纪录影像时立即无条件地归于主办单位所有。参展商承诺(并须促致其代表)签署主办单位要求的一切文据、文件或采取一切行动,以便知识产权归于主办单位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任何媒体中的影像或复制本。若违反以上要求,参展商不能撤回地授权主办单位所授权的任何雇员以其名稱及其代表及其法定代理人去采取行动。
参展商同意在被要求时,就从其不论如何引起的违反参展商责任而纪录任何影像或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并由主办单位作出的或代表主办单位作出的或对主办单位作出的、任何种类的一切申索、责任、损失、诉讼、程序、赔款、判决、支出、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及任何收费,向主办单位作出弥偿,以令他们免受损害。所用的音响器材必须符合展览中心营运者规定的最高噪音水平。参展商须获得所有参展所需的必要核准。除非获得有关参展商的邀请而如是地行事,现明文禁止参展商的任何代表参观或企图参观其他参展商的展览空间。
参展商及其代表在展览中心内必须一直配戴主办单位指定的识别章。十八岁以下人士不得看管摊位,也不得在展览期间和迁入及迁出期间进入展览场馆。参展商不可更改或以任何方法影响展览中心的结构或固定物。参展商须按要求向主办单位支付修复它/或他的代表对展览中心或其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的费用。如主办单位本身认为某参展商的任何代表的行为违反了该等条款及细则或展览中心或当地的法例和规定的的任何条款及细则,主办单位保留权利拒绝参展商及/或他或她入场或要求参展商及/或该代表离开。主办单位在此方面的意见为最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