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商同意遵从及遵守参展商手册中开列的要求。各主办单位与参展商向对方承诺它当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它以书面或口头或任何其他形式收到的、任何性质的、有关对方的所有资料(属公众领域内者除外)均作机密处理及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与按本合约参与主办单位的展览有关或法律或任何有权处理的法院或展览中心营运人要求者除外。
尽管上文另有规定,参展商同意可把它就参与或拟参与展览提供的个人资料收录于展览资料库中、展览正式目录中或在与参展商的通讯中使用及由位于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主办单位及其关联公司(或其业务的继承人或准继承人)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转交第三者作推广用途。任何取览或改正资料的要求可向广州市广园西路121号(美博城)A座写字楼五楼(邮编:510400)EIS经理提出。主办单位或一家关联公司可就满足取用阅览资料的要求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