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届中国(北京)国际美博会
现场管理规定通知
尊敬的各位参展商:
根据大会规定及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为整治和规范第23届中国(北京)国际美博会参展秩序,展会现场有如下规定:
一、凡是擅自分租或转租展位、不按参展合同约定展出不符合约定之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玛卡、珠宝玉石、花旗参、食品、玩具等,主办单位将配合公安部门查封展位并清理出馆;
二、不得在现场进行以模特裸露为卖点的产品展示或真人彩绘,以及其他危险性(包括可能危及观众安全)的危险演示;
三、未经公安部门备案批准,不得擅自安排明星或有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到场;
四、不得在展馆公共区域(包括公共通道)乱派发资料、举牌巡游喊口号、扫二维码派礼品等扰乱展馆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不得展示、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侵权产品;
六、不得非法使用包含但不限于注射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毒素、无合法备案针剂等药品、非法的医疗美容化妆品及美容仪器或医疗器械进行对人体具有创伤性、入侵性或危险性的产品功能演示;
七、不得违法使用和售卖麻药(麻膏)、胎盘素制品、非法添加及无合法上市备案手续的美容化妆品及美容仪器;
八、严厉打击各类无证医疗美容服务活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保障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的安全与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违规或屡劝不改者,组委会将采取相关措施,严重违规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敬请各位参展商遵守大会规定及公安部门/展馆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展会秩序。
特此通知
美博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