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届上海国际美业博览会的特装展位报电报图截止日期为4月12日,请还没报图报电的参展商、搭建商于截止日期前向主场承建商-上海海展广告工程有限公司递交资料,具体如下:

一、报图报电截止日期:4月12日
4月12日前,由本届美业博览会资质认证搭建商将报图报电资料上传到主场承建商报图系统,审图合格后完成款项支付。
4月12日后,如未报图报电及完款的,电费将按展馆统一规定加收50%。
4月19日下午17:00后报图系统关闭,不接受任何报图报电申请。注意:不接受现场报图!!
二、展位设计和施工注意事项
1、限高4.5米,达到4.5米需要缴纳审图费用,建议统一高度为4.4米。
2、不允许搭建双层或假二层展位。
3、展位结构及其附属部分不允许使用玻璃、耐力板、亚克力作为搭建材料。如展位中有搭建直播间,仅允许直播间内使用拥有3C认证的钢化玻璃搭建,同时提供钢化玻璃检验报告,现场必须提供玻璃样片备查。独立展柜使用总面积不得超过2.5㎡,单块玻璃面积不得大于1.5㎡,且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每块玻璃必须安装压条、加码。玻璃地台面积不能大于其展位面积的三分之一,且必须使用钢化玻璃,单块玻璃面积不得大于1.5㎡。
4、特装展位的场地管理费、搭建商管理费由上海海展广告工程有限公司代收取。
5、 施工押金必须由施工单位以公对公的形式交付到主场承建商,如通过私人账户及参展商账号支付,则被视为无效支付!!
6、汇款时请在摘要栏或附言栏注明展馆号、展位号以及参展商名称。
7、为确保展台用电,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提供二级电箱及其拆装服务,搭建商无需自行携带二级电箱,租赁电箱费用按照原参展商手册的定价为准。
三、报图系统的具体申报流程
请参阅《参展商手册》。
四、4月12日后新增加的54㎡及以下光地展位
必须选用《参展商手册》第25-28页的标准特装方案其中之一作为装修设计方案。不接受标准特装以外的设计报图,54㎡以上的特装展位不受此限制,敬请留意。
五、机械、仪器类的标准展位展商
请根据实际用电量向主场承建商申请电箱,避免超负荷工作导致断电情况发生。
六、美业博览会展位送电时间
统一为5月5日中午12点左右,请各展商与施工单位留意。如需在布展期间用电,请提前向主场承建商申请。详情请参阅《参展商手册》P24。
七、主场承建商联系方式
上海海展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邮箱(E-mail): hf@cantonfairad.com
特 装/审 图:蒋晓峰 17317601560,17317161510